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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护航包船出口业务

来源:海关总署 时间:2023-02-06 浏览: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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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关员对包船出海集装箱监装上船 柯建明/摄

  近日,在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的监管下,装载365个集装箱的包船离开东莞港驶往海外,这标志着东莞港包船出口业务开启特色精品化经营新篇章。

  包船出口模式是货主、货代在海运费高涨、航运周期延长期间,为加快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联合整租外贸远洋船舶开展出口业务的一种模式。对比传统的在东莞港集货后运往枢纽港出口模式,包船出口具有航运周期短、灵活性强、运费低等优势。

  在目前整体班轮海运价回位,包船航线整体时效性和班期密度不再具备明显优势的情况下,东莞港优化包船运营策略,在货源拓展上采用“包船方+大客户”的模式,利用远洋包船航线海运费相对优势,根据大型制造业生产商品情况、出仓情况,采取一次性装箱、一次性装船,再运至目的地的方式,运营竞争力较强。

  针对东莞港包船出口业务运营策略,沙田海关及时提供政策和措施支持,一方面结合企业出口计划,采取通过口岸直接申报出口、国际中转等多种方式,叠加“抵港直装”改革,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办理预约通关,指导企业“提前申报”,全天候办理货物报关、进出境船舶清关,并合理调配人员快速开展船舶卫生检疫,紧密衔接空柜验核、货物查验放行、舱单核注核销等各环节,持续提高通关效率。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东莞港整合口岸物流要素,一体化运用辖下码头泊位和堆场,支持包船出口,拓展进出口集装箱种类。

  “沙田海关将继续支持东莞港集团对包船出海远洋特色航线精品化运营,推动湾区物流要素快速流动,为辖区外贸高质量发展贡献海关力量。”沙田海关副关长黄静表示。(濮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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