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体 English

扬州口岸交付租赁贸易出口新船

来源:海关总署 时间:2022-11-15 浏览:264

近日,在南京海关所属扬州海关监管下,“新林海16”轮缓缓从码头离泊,开往公海。该轮为江苏润扬船业有限公司为海外承租方建造的载重1.2万吨近洋作业散货船,也是扬州口岸首次交付的租赁贸易出口新船。

  租赁贸易是指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国际租赁协议合同项下境内企业租赁进口或出租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船舶租赁是航运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出租船舶,通过调整运力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这是我们首次代理租赁贸易出口船舶,在海关的指导下,很快办结通关手续。接下来公司计划还有2艘船舶以同样方式出口。”扬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船代部经理谈鹏杰说。

  得知企业计划开展租赁贸易代理业务后,扬州海关针对新业务形态需求,主动对接,提供全天候通关指导,帮助企业掌握相关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指导企业采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捷通关措施,第一时间办理登临检查、物料审核供应、签发出境证单等业务,保障新船出口高效通关。

  “通过培育租赁贸易等外贸新业态,为造船企业开辟出口新通道,进一步促进船舶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扬州海关驻扬州港办事处主任任冰说。近年来,扬州海关不断整合优化监管流程,在支持造船企业舾装码头开放、加工贸易账册核销、“提前申报+船边查验”通关监管等业务环节上加强多部门联动,最大化叠加释放改革红利,全力助推辖区船舶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据统计,今年以来,扬州海关共监管出口新造船32艘次,货值约80亿元。(尹红燕、谈欣/文)


0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